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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延期举行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公告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官网

目前,辽宁省疫情防控形势比较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广大考生安全和考试秩序,经综合研判,并报请司法部和省政府同意,决定推迟原定于2022年9月17日、18日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视疫情发展,并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另行通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省司法厅及各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了解最新考试安排。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

沈阳市:024-22874828、22705105

大连市:0411-83767980

鞍山市:0412-5591280

抚顺市:024-57760648

本溪市:024-43665836

丹东市:0415-2212799

锦州市:0416-2124001

营口市:0417-6656033

阜新市:0418-2915630

辽阳市:0419-4132328

铁岭市:024-72683368

朝阳市:0421-2622884

盘锦市:0427-3417016

葫芦岛市:0429-3128003

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024-31966903、31966901、31966877、1810400331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辽宁省司法厅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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