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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2022年地方性法规宣传月活动


今年7月是我市地方性法规宣传月,为确保盘锦市地方性法规内容在市民中耳熟能详、入脑入心,实现立法目的和效果,7月8日上午,2022年盘锦市地方性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在兴隆台区大商中央商业街拉开帷幕。

这次活动主题为“美好盘锦·法治相伴”,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林湿局、市城管执法局等10个部门主办,兴隆台区司法局及兴隆台区相关单位也积极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现场,各个单位部门通过设立普法宣传展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吸引市民关注、参与活动。“麻烦给我来一份跟机动车停放有关系的宣传册,我学习学习。”“咱们盘锦的节约用水条例里,有哪些特别规定?”面对市民的咨询与提问,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立刻上前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答疑。

本次活动专题宣传2016年以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的《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盘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盘锦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盘锦市物业管理条例》《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盘锦市城镇绿化管理条例》《盘锦市节约用水条例》《盘锦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10部地方性法规,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

2015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普遍赋予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近年来,我市立足本地实际,充分行使在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等方面事项的立法权限,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为了避免“立法时热热闹闹,立法后冷冷清清”的情况,我市已将地方性法规宣传列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在推进学法普法常态化的同时,广泛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打造特色普法品牌,进一步提升普法知晓率和参与率,确保盘锦市地方性法规内容在市民中耳熟能详、入脑入心,实现立法目的和效果。

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57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问题50余人次。在盘锦市地方性法规宣传月里,相关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社会宣传、宣讲解读等方式集中宣传,推动盘锦市地方性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有效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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