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司法局榆树司法所严格执法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训诫工作
- 发布日期: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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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树立社区矫正执法权威,严肃矫正纪律,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增强其接受矫正的自觉性,近日,榆树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贺某进行了训诫处理。
贺某因定位电话关机被榆树司法所给予训诫处分,司法所工作人员通知贺某到司法所报到。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向贺某宣读了《社区矫正训诫决定书》,司法所所长对贺某进行了严肃的谈话教育,再一次强调了社区矫正关于奖惩的相关规定,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贺某要引以为戒,端正态度。经过此次训诫,贺某表示以后会加强自身在矫意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及司法所的管理教育。
通过此次训诫谈话,强化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在矫意识和法律意识,为持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