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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规范执业行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法律服务市场氛围,现将《盘锦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通过信函、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直方街B座,盘锦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法律服务行业信用监管意见反馈”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pjsfjck@126.com。

3.联系电话:0427-3417006 传真:0427-3417555

盘锦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24日

盘锦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修订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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