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八届五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9-10 浏览次数:362


冯占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障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专业法律服务人员不足的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通过调研,整合调整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法律人员资源,目前,大洼区现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18家;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188个;辖区内共有律师事务所3家,执业律师人数28名、公职律师5名、法律援助律师5名;基层法律服务所3家,法律服务工作者16名,从已有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人员已满足大洼区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职责明确,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意识;二是积极发挥律师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行业组织作用,开展了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活动,全力做好盘锦市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三是进一步加强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大洼区全区188个村(社区)均每村配备了1名法律顾问,均签订协议、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四是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备了专业律师座班,可通过盘锦市网格管理视频平台,不用出村(社区),通过网格管理视频平台直接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座班律师视频对话,咨询处理法律问题。

二、关于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基层专业法律人员经费保障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关于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经费保障问题省司法厅和省财政厅已经下发文件,将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的经费保障列入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明细,直接划拨到县区财政。本市制定的《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暂行办法》已经调研完成,有望在年底公布实施。

三、关于人才引进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基层专业法律人才引进的问题是一个涉及部门多、运行复杂的系统工程,但是作为法律业务指导部门,司法行政系统将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基层法律人才的需求和引进法律人才的必要性。目前了解的情况是,人事、编制部门在基层法律人才招录上,已经有了明确的符合基层法律服务需求条件的招录标准,从近三年的全市司法所公务员的招录上,法律本科和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都优先录取。另外在社区矫正助理员的招录上,法律专业也是优先录取。

盘锦市司法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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