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4号 【办公电话】 0427-3417088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机构设置

组织宣传科(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政务督察工作。统筹全系统意识形态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优抚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主办单位:盘锦市司法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46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7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4号

联系电话:0427-3417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