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落实情况专项督察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监督科

各县(区)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相关任务,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人员依法履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践行执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省司法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落实情况专项督察的通知》(辽司通【2019】173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司法局对照督察内容,做好自检自查,高质量迎接省、市督察。

一、请各县区司法局认真组织落实专项督察工作,做好自检自查,对照督察内容,形成工作台账,汇总相关资料,完成本辖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

二、请各县区司法局确定一名同志作为本次督察工作联系人,并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8月1日前报市司法局监督科邮箱。

三、市司法局将于9月份开展本市专项督察工作,请各县区司法局于8月31日前将自检自查报告报送至市司法局监督科邮箱。督察具体时间和督察组成员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史志远

联系电话:3417055

邮 箱:pjssfjjdk@126.com

附: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落实情况专项督察的通知》


盘锦市司法局

2019年7月30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申请2019年度夏季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的公告
下一篇: 关于向社会公布保护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举报案件处理途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