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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召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五周年工作总结座谈会

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2019年4月17日,我市组织召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五周年工作总结座谈会。

   

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14年4月11 日,五年来市医调委全体同志,牢记初心使命,主动作为担当,圆满完成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和任务,为“平安医院”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五年来,医调委共接待受理各类医疗纠纷325件,正式立案调解311件,调解成功304件,调解成功率达97.7%。受理咨询380余人次,接待受理上访案件12件,防止矛盾激化18起。

 

会上,市医调委崔光慧主任向与会者介绍了市医调委成立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工作体会,并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展望。与会人员对当下我市医疗纠纷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对市委市政府关于解决医疗纠纷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市法院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盘锦分公司的领导对保障好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潘元松副市长对医调委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调解组织,认真贯彻“公正、专业、便捷”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主动积极的开展医疗纠纷化解工作,为加强医患沟通解决医疗纠纷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潘元松副市长对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全市医疗机构如何开展好医疗纠纷工作、避免医疗纠纷和解决医疗纠纷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指出: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沟通,共同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职责,要主动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荐具有医学专长的人员作为人民调解员或专家咨询成员,引导监督医疗机构及时将应由医调委调解的医疗纠纷提交医调委,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医调委工作,要经常向医调委了解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定期研究分析医疗纠纷发生发展的原因、特点和规律,从中发现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要充分运用人民调解的方式,为医患双方架设互通、互信、互商的沟通平台,努力化解矛盾,使医患双方真正相互理解、达成共识。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在系统内要加强督导考核,把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深化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作为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推进。他还要求全市医疗机构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一定要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上下功夫。医疗机构是一个服务行业,减少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最根本的问题是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坚持从规范内部医疗执业行为入手,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

 

潘元松副市长对医调委今后的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他要求各级职能部门一定要在“公正、专业、便捷”上下功夫,使我市的医疗纠纷更上一个新台阶。

会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医调委五年工作成果展及规范化建设。

会议由市政府张立民副秘书长主持,市司法局、市县区卫健委、市法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盘锦分公司、全市医疗机构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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