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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区矫正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

2019年春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政办明电[2018]70号)要求,结合前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时刻树立履职意识。持续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事关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社区矫正机构要按照“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力维护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二、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履职担当。各社区矫正机构要落实维稳责任制,明确维稳工作责任人,主要领导是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履职担当,狠抓维稳工作责任落实不放松,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层层将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杜绝责任盲区,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全面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突出重点、坚持防患于未然,切实把校园及周边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整治挺在事件前面,做到安全稳定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三、加大排查力度,加强管控措施。各社区矫正机构要迅速组织开展重点人群排查行动,尤其是在学生返校、全国“两会”的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更要加大对本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注重突出排查暴力型犯罪、交通肇事、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罪名的重点人员。要做到排查听到声、见到人、了解到事,做到掌握活动规律,底数清楚,情况明确,位置熟悉并登记造册,严防肇祸滋事危害安全,以确保零事件发生。
四、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应急处置。各社区矫正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对重点人员脱离监管、参与群体性事件、实施犯罪等情况,要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控制、妥善处置,坚决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建立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对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应对有效。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按规定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有效处置。

盘锦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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