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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司法局召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会议

 

    11月15日,县司法局召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会议,会议由副局长周天同志主持。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和各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对贯彻落实《盘锦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意见》作出了安排和部署。一是要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重大意义。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是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的具体行为,全县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合力。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程序严,是新的《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的首次选任,要把握各个时间节点,在选任工作中既要公开公正,严格按选任程序进行选任,同时要严格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查,把高素质人才选入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三是加强宣传。各司法所和相关单位要主动加强宣传工作,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参与人民陪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人民陪审工作质效。

 

                                    

 

(图为得胜司法所张贴盘山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图为胡家司法所张贴盘山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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