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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从“心”开始

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以来,盘山县司法局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围绕“监管、教育、帮扶”三大任务,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重点帮扶,组织参加集体学习、公益劳动等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法律素质教育、道德底线教育的学习,矫正了其违法犯罪心理,提高适应社会能力,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近日,盘山县沙岭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杨某,在集体教育日午休时偶然拾得一个黑色长方形手提包,包里有人民币3000多现金和两张中国农业银行的储蓄借记卡以及一张显示天津高速的货车交通罚款单,杨某立即上报至司法所,并申请去派出所交还自己拾到的手提包,希望可以尽快联系到失主,以免失主着急上火。沙岭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带领杨某赶往沙岭派出所报案说明情况,沙岭派出所副所长在了解事情经过后通过手提包内交通罚单上的车牌号信息在公安信息网上很快查询到失主的联系方式,与失主取得了联系。电话中失主表示自己正在焦头烂额地寻找自己丢失的手提包,会立即前往派出所认领。

失主到达派出所后将手提包内原存有的物品情况简单叙述了一遍,正与实际相符。沙岭派出所副所长便将手提包重新交还给失主,并且对社区服刑人员杨某的拾金不昧行为进行表扬。

 

在日常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开展一系列法治、公德教育,使社区服刑人员杨某本人学有所得,身心受益。该失主对杨某诚恳感谢,对派出所和司法所同志短时间内帮助他找回现金和银行卡深表感谢和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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