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托举明天的太阳 法律援助在行动———盘锦市公共法律服务进学校

 

67日,市司法局、兴隆台区司法局、兴隆台区教育局走进鹤乡小学,开展了“托举明天的太阳 法律援助在行动”法律宣讲活动。

法律大讲堂由辽宁仁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鹤为350余名学生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通过创新教学形式,将法律知识融进漫画,现场提问互动,以案说法,为学生传授法律知识,有效提升了学习兴趣和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此次活动践行了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未成年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关心爱护未成年人,营造了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市兴隆台区欢喜司法所开创对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教育新模式
下一篇: 盘锦市部署开展法治文化基地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