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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基层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全新探索 助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盘锦市司法局启动城区法律服务所对口支援乡镇司法所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创新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解决基层法律服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充实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力量和法律服务资源,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平台,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盘锦市司法局启动城区法律服务所对口支援乡镇司法所工作项目,在司法行政工作聚焦基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全新探索,助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城区法律服务所对口支援乡镇司法所工作为时2年,由市司法局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遴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热心法律服务事业的31名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任司法所法律顾问和乡镇法律服务所副主任,同时遴选3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到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兼职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协助、参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做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调解矛盾的协理员、法律援助的代办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完成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为基层经济发展服务。要协助司法所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项目谈判,对项目谈判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对有关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进行起草、审查或修订,为基层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二是为基层社会稳定服务。围绕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土地承包、征地补偿、宅基地置换等易产生矛盾纠纷领域的法律咨询与指导。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帮助处理化解涉法涉诉案件和突发性公共事件,维护基层稳定。三是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帮助完善村(社区)“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加强对村(社区)干部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四是为基层群众依法维权服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协助司法所对村(社区)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为群众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接受委托,参与或代理涉及诉讼、仲裁、执行、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事务,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五是为基层党委政府决策服务。调查了解民生诉求和社情民意,随时反馈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映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420,市司法局召开了“城区法律服务所对口支援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启动大会,各县区司法局、经济区司法与信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对口支援的司法所所长和62名对口支援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公布了盘锦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城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对口支援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实施意见》,为对口支援的6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颁发了司法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所副主任和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聘书,签订了司法所法律顾问协议,司法所长代表、对口支援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做了表态发言。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长军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指出:开展城区法律服务所对口支援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项目,安排指派城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乡镇司法所工作,把城区法律服务资源向乡镇倾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创新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基层法律服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推动法律服务“重心下移”,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的全新探索。

为保证对口支援工作顺利推进、扎实开展,李长军局长提出了要提升站位、提升境界,增强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努力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作出贡献;要遵规矩、守纪律,扎实树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良好社会形象;要密切配合、强化保障,合力推动对口支援工作谱写新佳绩四个方面的要求。希望全体与会的同志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以务实创新的作风,以服务人民的理念,真正把对口支援工作的作用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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