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关于开展“治本安全观”等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辽东湾、辽河口司法与信访局:

按照司法部、司法厅工作要求,2018年将围绕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改革组织调查研究,并部署做好新时代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为此,请各单位就相关问题认真开展专题调研,通过深入的调研论证,找出“短板”、“弱项”,确定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

一、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的思路和措施(3月28日前上报)

1、对“治本安全观”的基本认识。分析社区矫正“治本安全观”的内涵、要求和特点,明确“治本安全观”的重大意义。

2、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的思路和工作打算。提出“治本安全观”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探索建立“治本安全观”的评价体系,分析本地区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的优势和不足,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治本安全观”的思路、措施,规划好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构建与“治本安全观”相适应的工作体系。

二、社区矫正用警情况(3月9日前完成上报)

1、各单位用警的基本情况。包括出台用警意见,明确职责权限,落实职业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及其运行情况、机构设置、编制人数、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效果成效等。

2、主要经验。结合数据分析和案例。总结本单位社区矫正用警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说明用警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作用。对队伍管理中的体制机制方面的新问题加强研究,及时改进。

3、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在用警问题上存在的瓶颈问题和制约因素。

4、完善用警设想。具体包括目前用警情况能否满足工作需要,已用警的单位是否扩大规模和范围,没有用警的单位要提出解决用警问题的思路。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调研,按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社矫局。

联系人:刘磊

联系电话:3417025

特此通知。

 

 

盘锦市司法局

2018年3月1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张军在“部长通道”回答记者提问
下一篇: 全国律协就律师业务推广出台规定禁止15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