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司法局 “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1538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东北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七届三次全会及省司法厅所作出的各项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全面落实“法治辽宁”“法治盘锦”建设的要求,破解难点热点问题,提升执法执业公信力和政法机关良好形象, 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深入开展 “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为全市推进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营造法治氛围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一、制定方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

根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司法厅“三大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及推进会议精神,,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盘锦市司法局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出台了盘锦市司法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十二项措施,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务必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立足职能,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工作,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和机关各科(室)长(主任)任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各项方案、措施的落实推进情况进行严格的督促检查,严格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对每项措施进行任务分解,列出进度表,责任具体到人,为确保专项活动落实到位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与组织基础。

二、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项任务

3月2日,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暨开展“三大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会上,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秀英同志对专项行动的开展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督查责任机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力,要加大调度、通报、考核力度,并将其固化下来,形成常态化的推进落实机制,同时要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鼓励创新,不断推出“自选动作”,注重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发掘亮点,强化信息报送,切实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经验的总结推广作用,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均对应成立了“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亲自动员、部署,切实担负起了组织实施、督导落实的工作职责,确保了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

三、狠抓落实,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是司法行政系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各县区、各部门、各条战线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行动,学精神抓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服务。一是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批复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盘锦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一步明确了盘锦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其他县区、经济区党委、政府也以此方式结合“一镇(街)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从市到县区、乡镇和村、社区逐级覆盖。作为市政府民生工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与6家律师事务所签约,律师参与12348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工作,双休日不休,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开展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为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律师协会共同签署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并派驻了5家律师事务所参与市信访大厅值班工作,充分发挥律师职业优势和第三方作用,依靠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在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上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做到息访息诉。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把大力宣传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有关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做好“互联网+法治宣传”工作,做成盘锦智慧法律服务公众平台,完善具有盘锦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三是组建律师法律服务团队,努力为全市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法律咨询工作。开展优秀律师进企业活动,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解困助力。积极推荐优秀律师全程参与重大项目的评估论证、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审查、合同执行等各个阶段,提出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为盘锦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四是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为盘锦重点领域改革、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行上门受理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受理审批环节,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度。五是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业监管。集中开展司法行政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活动,大力度整治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深入查摆和整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执法执业中存在的特别是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实施“一单”、“两库”管理,推进执法执业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四、整建并举,健全完善监督机制

    按照《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对照前阶段开展的工作情况我局积极排查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认真筛查,共查找出两方面需要整治的问题:首先,重点整治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行业存在的服务窗口工作标准不够清晰,办事程序不够公开透明,执行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执业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到位,法律服务人员服务意识差,有章不循,执业不讲诚信等服务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二,重点整治司法行政机关存在的事中事后监管不及时;政务服务实效差,工作人员公仆意识不强,政策水平不高、业务不熟,办事不讲程序规矩,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推诿扯皮、权力寻租等政务环境方面的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细化工作措施,研究出台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制度办法,制定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加快形成重在治本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执业行为,提升执法执业的公信力,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并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按照市委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议上传达学习全省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现场会精神时的讲话要求,下一步司法行政系统主要从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研究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12348电话及网络视频平台建设,加大与智慧城市建设结合力度,提升百姓关注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与服务、律师、公证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的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建设国际化中等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盘锦市司法局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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