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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盘锦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提供良好法治保障,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法治实践要求。盘锦市委宣传部、盘锦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盘锦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普及宪法知识  弘扬宪法精神”这一主题,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于12月1日开始至本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月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精心部署。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总体部署,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对全市“12.4”期间的活动在宣传主题、宣传重点、活动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部署。同时,我们还根据各单位的行业特点及社会需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精心策划了多种形式,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加强督导。宣传日期间,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专门成立了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李长军、市司法局局长王秀英任组长的“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督导组,下设三个小组,分赴各县区监督指导活动开展,切实将活动的各项方案落实在行动。

  服务群众。为了吸引让更多市民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12月4日上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李长军前往盘锦市高级中学以及盘山县的各个宣传点进行具体指导。市司法局局长王秀英带着我市知名律师走进盘锦电台直播间,与广大听众互动,讲解国家第四个国家宪法日的相关知识,为听众答疑解惑。我市的智能普法平台“盘小法—盘锦法律智能机器人”在12月4日也正式推广启动。陆续,还将在全市518个社区(村)全覆盖进行推广,百姓只需要用手机扫二维码就可关注“盘小法”,让智能化的法律服务走进千家万户。


内容丰富。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以学习十九大精神、宪法或党章、党内法规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学法用法征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村屯、社区、学校集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以及组织全市中小学生“晨读宪法”、公共法律服务暨“盘小法—盘锦法律智能机人”现场启动推广宣传等五项主题活动。此外,在各县区、积极打造1 条“12·4”国家宪法日主题街路,1个“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村屯(社区),积极营造国家宪法日宣传的浓厚氛围。在市直和中省直驻盘各单位,广泛开展“ 三个一”宣传活动:在12月4日当天或前后时间,党委(组)要组织一次以宪法或党章、党内法规、十九大报告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在单位官方网站登载一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文章;在单位(系统)显著位置悬挂一条宣传横幅或一块展板、出一期法治宣传专栏或举办一场法治讲座。



  广造声势。盘山县、双台子区、辽东湾新区在本辖区人员密集处打造“12.4”国家宪法日主题街路;盘山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辽东湾新区组织辖区多家执法部门联合上街宣传;辽东湾新区在向海大道两侧大型显示屏上宣传“12.4”国家宪法日;大洼区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田家农贸大集;辽河口石新、东郭、三镇联合进集贸市场宣传;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组织广大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村屯、学校将开展百场法治宣讲活动。仅12月4日当天,我市50名律师走进70余个村屯(社区)和学校,举办法治宣传教育讲座,接待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发送普法宣传单5000份,受教育面达万余人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市交通局在出租汽车LED顶灯发布“12· 4”国家宪法日公益广告或宣传标语;市工商局组织本系统普法志愿者到兴隆大厦门前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市卫计委在全市各大医院设立法治宣传栏(板),在显著位置悬挂“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标语横幅等等,让广大市民随时随地感受法治的精神和力量,让宪法的宣传在我市深入人心、让法治的理念扎根人心。


  形式多样。今年我市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比如举办法治讲座、中心组学法、宪法宣誓、法律咨询服务、法律知识测试、法治培训班、晨读宪法、旁听庭审、法治文化演出等等,让活动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团市委、市教育局在盘锦市高级中学礼堂举办了260名团员代表参加的《法治中国的昨天、今天和明天》法治讲座;辽东湾新区在请“七五”普法讲师团的法学专家,在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为300名师生讲法治课;市统计局举办全市规模的《统计法》培训班;盘山县在太平学校启动晨读全县中小学生晨读宪法仪式,开展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双台子区、盘山县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以考促学”活动,共有50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测试;大洼区组织社区法治文艺汇演、盘山县利用法治文工团上街演出寓教于乐,吸引路人为之侧目;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盘锦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活动,重读法官、检察官心中的宪法;盘锦职业技术学院40名大学生走进市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在“12.4”期间,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

突出宣传。今年我们除了在盘锦日报和盘锦广播电视台两家主流媒体对我市的“12·4”活动进行了集中报道外,还在市电视台、盘山县电视台播发了“12·4”国家宪法日的普法公益广告。同时在政府网站和市直各部门网站加载统一标识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弹窗;在党务干部QQ群,党员干部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宣传国家宪法日活动;各单位还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栏、标语横幅、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载体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通过创新务实的法治宣传方式和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更加深刻地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了解了国家设立宪法日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激发了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热情和关注度,也为我市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战略目标的实现,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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