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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和《辽宁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司法与信访局:

现将《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辽宁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按照文件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积极争取把平台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纳入民生工程、平安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要明确职责分工,牵头部门负责实体平台总体推进工作,与相关业务部门形成合力。三是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

附:1、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

    2、辽宁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盘锦市司法局

                                2017年10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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