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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案例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辽东湾、辽河口司法与信访局:

根据司法部、司法厅《关于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的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结合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案例选编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案例库建设工作,把案例库作为重要平台和抓手,拿出精干力量,下大力气做好做实,既为社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上水平。要按照方案的部署严密组织、责任到人,扎实做好案例选编、案例审核工作,切实把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中的优秀案例选出来、编写好。

二、各单位要遵照方案确定的选编范围和原则,按照选编标准、选编办法、电子文书格式、案例模板和规范的主题词的要求,严格规范案例选编工作。分别于2017年10月11日、11月6日前分两阶段上报,各单位上报的每类案例(依据案例分类明细共9个类别)不少于5个(特殊情形除外),且必须全部覆盖方案规定的典型案例范围。

三、各单位要严格选编纪律,杜绝人情选编,防止政治、业务等方向性错误。从选编到入库前,每个案例要严格保密。要认真编选、审定,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逐级上报。

四、各单位将案例的电子文档按照格式要求进行填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市局社区矫正科。

                             

    盘锦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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