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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根据《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年度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县(区)司法局推荐申报、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同意,拟推荐盘山县司法局、大洼区局司法局为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大洼区大洼街道小堡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兴隆台区创新街道鹤鸣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兴隆台区司法局基层股股长吴桂菊同志、双台子区司法局副局长曲柳同志为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盘山县甜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马超同志、大洼区新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肖春梅同志、兴隆台区新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张鹏同志、双台子区双盛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高维广同志、辽东湾新区荣兴街道平安河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张印喜同志为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17年9月23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盘锦市司法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427-3417058  3417055

通信地址:盘锦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

盘锦市司法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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