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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全市社区矫正经典案例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辽东湾新区司法与信访局,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二局:
按照部、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部署,现在全市搜集社区矫正经典案例,请各单位甄选上报。案例要体现出依法执法、依法实施等工作情况,不要数量、注重质量,要求案例要真实,交代清楚案例要素和环节,以社区矫正中的环节中心来梳理案例,注意时间节点及把握细节,请各单位认真落实,于8月4日下午4:00时前上报。案例内容模板如下:
附件1:被宣告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XXX被撤销缓刑(被撤销假释、被决定收监执行)案例(模版)
附件2:对XXX社区服刑人员执行人民法院禁止令案例(模板)
附件3: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服刑人员XXX依法接收入矫案例(模板)
附件4:对社区服刑人员XXX依法实施监督案例(模版)
附件5:对社区服刑人员XXX依法实施社区矫正案例(模版)
附件6: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模版)
附件7: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模版)
附件8: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中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规定行为,或者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被依法给予警告的案例(模板)
附件9: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中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者人民法院禁止令,被依法治安管理处罚的案例(模板)
模板将以电子版形式下发,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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