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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满30年优秀人民调解员公示

  

 

根据《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表彰品牌人民调解员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满30年人民调解员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县(区)司法局推荐申报、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同意,拟推荐盘山县司法局沙岭司法所所长、沙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高永斌同志为辽宁省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满30年优秀人民调解员,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17年4月30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盘锦市司法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427-3417058  3417055

通信地址:盘锦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

 

盘锦市司法局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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