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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微山法援中心“三严三实三创”守护“法援微生态”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帮助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在其建立和实施的过程中常被称为“民心工程”、“阳光事业”,近年来,微山县司法局法援中心全面深化“四个意识”,抓实抓细做好法援业务,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运用“三严三实三创”工作机制倾情守护微山“法援微生态”。 
  严守规章制度维护法援生态平衡 
  为进一步维护绿色法援环境,微山县司法局法援中心逐步健全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服务群众,做到任务量化、责任细化。利用政务公开制度、公示制度等,增强法援中心执法和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坚持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和集中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把作风建设纳入到年度考核细则中。法援中心通过评估制度定期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集中评估,对具体案件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对不合格的案件,案卷直接退回法律援助承办人,重新归整,直到合格为止。同时,法援中心完善和落实法律援助告知、重大案件讨论、庭审旁听、结案回访、案件跟踪等制度,严守法律援助“五不准”等相关规定。通过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使全县法援生态平衡有序。 
  严究责任落实捍卫法援生态质量 
  微山县司法所法援中心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实时录入案件进展情况。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质量管理责任人,全过程跟踪监督案件办理情况,督促各承办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案件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加强在承办案件过程中的时间期限、询问笔录、辩护词(代理词)、庭审笔录等各环节的跟踪督查,重点把握格式是否规范、要素是否齐全、援助是否到位。同时,聘请县法院、仲裁庭、律师事务所等骨干力量作为执纪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全面监督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的执业、执纪情况,牢牢把住了法律援助生态的第一道防线。 
  严抓队伍建设培育法援生态守护人 
  为积极探索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发展模式,发挥优秀律师的专业特长和社会责任,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微山县司法局法援中心建立健全了涵盖劳动法、民法、刑法等综合型的“法律援助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具备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法律实务经验,热心公益事业。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将首选专家库数据进行指派。对申请人到场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实行“点援制”,法援中心根据申请人的选择,结合被选法援专家的时间安排和办案情况,与申请人协商确定援助律师。通过专家律师办案和给予申请人自主选择承办律师的权利,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同时,微山县司法局定期召开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会议,总结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查找不足;定期举办法律援助培训班,使更多学员掌握了有关法律援助范围、申请条件、审查程序、法律援助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以及如何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困难等技巧,培育出更多的法援生态守护人,进一步提升了全县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更好地维护了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落实信息化建设让法援生态高效运转 
  微山县司法局法援中心运用信息管理平台,将受援案件100%录入信息化系统。推进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实时监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和咨询解答情况;全面升级改造“12348”法律援助服务信息化平台,落实专职“12348”接线员,实现法律援助“全天候、无间隙”的工作模式;借助“互联网+公众号”在法律援助大厅、实地宣传以及网上推广“微山法援在线”公众号,“微山法援在线”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援介绍、法援申请、法律服务等板块,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每月向群众推送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最新工作动态及相关政策法规等法律信息,为群众提供更加直观、多元、便捷的法律服务。在县电视台开设了《普法微山》专栏,播放了《一个受伤的女人》、《歧途》、《致命的校园欺凌》、《谁来赡养我》等剧目,运用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的妇女、儿童、老人维权绿色通道,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将法律援助作为公益性宣传的内容,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成效,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为法律援助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生态氛围。 
  务实无障碍援助让法治生态更宜居 
  为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微山县司法局法援中心全面推行“三零工作模式”,即“零障碍咨询、零等待受理、零距离服务”的法律援助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广大人民群众“零距离”。一是“零障碍”咨询。微山县司法局设立了法援中心窗口服务大厅,热情接待每位咨询群众,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做到应援尽援。服务窗口通过设置公示栏、发放便民服务卡等措施,将法律援助的工作时限、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工作流程等公示上墙,让群众一目了然。二是“零等待”受理。坚持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联合县法院、残联、妇联、民政、卫生、教育、人社等部门建立完善法律援助联络站,并对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方便老年人、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留守儿童就近维权,实现随时主张随时维权。三是“零距离”援助。依托“法律援助专家库”,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制定上门服务制度,以集市、学校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免费法律咨询、现场援助等活动。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要,推行电话申请、网络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深入农村社区、工厂工地等困难群众集中的区域巡回受案,变坐等群众为主动服务。通过“心连心 零距离”援助使全县法治生态更宜居。 
  夯实有援必调为法治生态减负 
  微山县司法局法援中心积极探索非诉法律援助机制。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法援中心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倡导非诉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多元化援助方式,进行“大调解”对接,建立诉前调解机制,降低维权成本,进一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针对一般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即对家庭、邻里、劳务、医患纠纷等民事案件,法援中心会根据属地管辖,主动安排当事人居住地(户籍地)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与调委会进行对接;对于特殊性或是针对性较强的纠纷案件,法援中心会从“全县人民调解人才库”抽调善于处理此类纠纷案件的专业调解人员进行一对一调解。在调解未果或是当事人一方或多方终止调解的情形下,立即进行法律援助。通过“大调解”对接,不仅使受援人及时得到了相关赔偿和救助,维护了诉讼双方的和谐关系,也切实有效的为微山法治生态减负。 
  创建衔接机制保障法治微循环无缝衔接 
  为进一步将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相互融合,使社会弱势群体能够真正获得完整的、贯穿于整个维权过程的法律帮助,微山县司法局整合资源,积极协调,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衔接机制。一是制定统一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将法律援助的审查权与司法救助的审查权合并在法律援助中心,中心统一行使申请法律援助审查和指派援助职能,以方便广大人民群众。二是构建法律援助协调联动网格,把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微山县司法局法援中心进一步加强了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做到了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在办理各类案件的过程中,只要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就能积极主动地告知和帮助其向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同时,实行一次审查、一援到底的制度,减轻当事人重复申请、有关机构重复审查的负担。从而使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制度的法治微循环衔接的更加贴切。 
  创导法援新格局使法治生态覆盖更广 
  微山县司法局法援中心为切实做好民生工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一是扩大特殊群体法律援助覆盖面。将维护军人军属、环卫工人等群体合法权益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义务兵、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对务工者确认劳动关系、索要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对环卫工人在工作岗位上受伤造成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二是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六类基本事项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基本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三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服务站制度。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建立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刑事和解办理程序工作机制,依法为更多的刑事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为法治生态增添一抹绿色。 
  创新职能发展力争法援生态走向纵深 
  为更好的维护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微山县司法局法援中心积极推进困难弱势群体刑事法律援助提前介入工作。在为困难弱势群体争取民事法律援助的同时,法援中心也对困难弱势群体犯罪嫌疑人争取刑事法律援助。过去的刑事法律援助,仅局限于审判阶段,困难弱势群体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为更好地保护困难弱势群体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微山县司法局法援中心多方协调,力争将困难弱势群体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从案件审判阶段前移至公安侦查阶段,使法律援助贯穿困难弱势群体刑事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按照省厅、市局《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微山县司法局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了“以点带面、团队服务”的工作思路,将法律援助纳入到“一村一联络员”工作中来,形成了法援中心、司法所、村居三级联动机制,做到了“哪里有求助,哪里有响应”,随着“一村一联络员”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法援中心也会进一步探索“援助精准到户”工作模式,争取把法律援助推到扶贫济弱的更前沿。借助村级法治工作点与法律援助工作站衔接工作,在打造一线普法宣传阵地的同时,力争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就能采到绿色援助的春风。 
  微山县司法局法援中心通过“三严三实三创”工作机制,提高了公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为困难群众撑起了法治蓝天,精心守护了微山“法援微生态”,将法律援助生态的红利传播到万家灯火。 
    信息来源:中国法律援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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