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设为首页
首页
动态要闻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普法课堂
法律咨询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岗位立标杆、言行做表率、转型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4
浏览次数:
232
操作>>
盘司机党〔2016〕35号
局直各单位党组织,市律协党总支,局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中共盘锦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印发<“岗位立标杆、言行做表率、转型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盘锦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
2016年7月4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市司法局推荐陆玉红等同志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下一篇:
中办国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意见要求明年县以上党政机关普设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