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浏览次数:355


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盘锦市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司法局

2021年7月1日


盘锦市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的《辽宁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1.主动公开盘锦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动公开预决算等财政信息。(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应急指挥与信息化建设中心)

2.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牵头单位:应急指挥与信息化建设中心;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3.推进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到位。要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全面做好政府规章集中统一公开,确保在2021年底前将本地区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完整版本,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梳理本机关执法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本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现行有效文件目录及文件全文。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牵头单位:立法科;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二、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

4.做好重要政策解读。继续做好“六稳”“六保”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聚焦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牵头单位: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责任单位:应急指挥与信息化建设中心)

5.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各部门在发布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重要文件时,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文件图解解读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政策性文件图解全覆盖。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访谈等形式开展形象生动的政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各类解读材料要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解读,坚决拒绝简单摘抄文件。(牵头单位: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责任单位:应急指挥与信息化建设中心)

6.加强政策咨询服务。配合市政府办和市营商局,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其网上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7.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应急指挥与信息化建设中心)

三、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8.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关工作规范,科学调整,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9.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最多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各部门开设新媒体账号要统一到应急指挥与信息化建设中心登记。(牵头单位:应急指挥与信息化建设中心;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10.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五、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11.加强工作指导。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部门要密切关注本系统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依法依规看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形式主义苗头问题。(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12.狠抓任务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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