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三落实”专项行动上半年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08 浏览次数:191


市司法局按照市“三落实”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要求,认真落实本系统“三落实”工作,共承担8项牵头任务,目前已全部开始推进。现将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推进情况

(一)省政府工作报告第21项:依法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坚决整治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推进情况:下发《关于开展盘锦市“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制定《盘锦市关于开展“评最佳执法案卷、创最优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全覆盖,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证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为市场主体的成长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严格审核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审核、发放。制定盘锦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建立师资库,落实培训基础性工作,推动执法培训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工作亮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被司法部确定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下一步举措:指导各县区开展本地区案卷评查工作。

(二)省政府工作报告第94项: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公安、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构建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治安防控体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推进情况:一是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二是积极开展和参加各项教育整顿活动;三是在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围绕“六大顽瘴痼疾”和“两大突出问题”以及其他重点问题,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在目前查纠整改环节持续抓好关键重点工作,确保整治有实效。一是拓展线索收集渠道,提高线索核查效能。截至目前,接到市教整办移交线索15件,重复线索3件,查结线索13件,现有2件线索正在查处中,查结线索中10件未有违法违纪情况问题、3件线索涉嫌违纪。二是注重自我排查环节。对全局系统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事业编制人员开展逐人自查,目前全局系统干警137人和事业编制人员40人已完成表格填报,针对6+2+N的问题,其中违规经商办企业2人,线索来源1名违纪干警由市纪委移交,1名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违纪情况,市局党组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和提醒谈话。;三是注重谈心谈话环节。根据不同谈话对象拟定主要领导、市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3类谈话提纲,围绕六个方面和11个问题,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177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工作,谈心谈话覆盖率100%;四是注重专项清理环节。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矛盾纠纷排查等多领域开展专项清理活动。

下一步举措:继续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

(三)省政府工作报告第121项:建设248个“居民评理说事点”。

推进情况:已完成,建成了全市248个社区“居民评理说事点”。

工作亮点: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作为全省去年和今年的民生实事,我市领先经做到全覆盖。

下一步举措:常态化发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功能作用,通过评理说事,形成以法治为主导解决矛盾纠纷,以自治为方向激活群众参政积极性的良好局面。

二、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推进情况

(一)市政府工作报告第4项:奋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推进情况:一是1月7日,组织召开市司法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班会议;1月29日,召开公证行业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二是完成全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审核工作,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全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下发《关于开展盘锦市“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开展盘锦市“评最佳执法案卷创最优营商环境” 培训班专项活动。三是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职能作用,严防政府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从源头上把紧审查关口,确保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截至目前,完成对市金融局《盘锦市城商行改革过渡期稳定运行工作方案》等66项合法性审查。四是在全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工作,共涉及证明事项536项,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152项,暂不实行的384项。五是集中对全市23家律师事务所党建及业务工作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730件。

下一步举措:继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深入开展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二)市政府工作报告第45项:强化违法惩戒,建立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

推进情况:建立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明确从重处罚事项,强化违法惩戒。

下一步举措:拟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

(三)市政府工作报告第54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保证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和政策支持。

推进情况: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相关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从制定主体、依据、职权、程序、内容等方面对相关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2021年至今,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66件,保证了政策制定职权、程序及内容依法依规,规范了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范围和界限,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调研的通知》(辽司通〔2021〕40号)工作按排,市司法局于2021年5月14日向各县(区)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重点围绕调研提纲开展调研,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清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剖析。根据各地区及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对我市2018年以来开展的有关清理工作、措施和做法、相关制度建设及培训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进行总结。

下一步举措:继续做好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

(四)市政府工作报告第120项:启动“八五”普法。

推进情况:一是总结“七五”普法。二是制定并印发《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盘锦市市(省中)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统计盘锦市2016年以来地方性法规、条例并纳入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三是联合市融媒体中心,市律协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宣传栏目及线上答题活动;开展“五一”禁毒、5.12国防防灾减灾日、疫情防控等专项性法治宣传。

下一步举措:做好市人大调研我市七五普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继续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活动。

(五)市政府工作报告133项:降低为生活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门槛,审核标准由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为全市531个村(社区)提供每月4小时法律服务。

推进情况:印发《2021年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实施方案》;降低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的门槛,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六进”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9件;村(社区)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台帐,做为法律顾问评价和考核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全市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5000余小时。

工作亮点: 法律援助门槛降低,法援惠民生服务更加优化;调整后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

下一步举措: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高服务质量。

盘锦市司法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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