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本 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 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市直 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负责市政府 “放管 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