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 发布日期: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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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根据《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年度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县(区)司法局推荐申报、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同意,拟推荐盘山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双台子区司法局陆家司法所为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盘锦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盘锦市大洼区新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兴隆台区兴隆街道司法所所长马德孝同志、盘锦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员李月华同志为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盘锦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梁文同志、大洼区新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周晓玲同志、双台子区红旗街道城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胡秀玲同志、兴隆台区振兴街道财贸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丹同志、盘山县古城子司法所所长张家旭同志为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19年10月15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盘锦市司法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427-3417018 3417019
通信地址:盘锦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盘锦市司法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