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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司法局关于审核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来源:律管科

(2019)第2号


根据《司法部第6号公告》,现就盘锦市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19年6月18日9时至2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我省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8个县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8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6月26日至30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提供4份,要A4纸大小正反面居中复印,正面在上,背面在下,提供彩色复印件最佳。

(二)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需提供A4纸大小4张毕业证书复印件并要印章清楚,提供彩色复印件最佳。

(四)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照片必须是照像馆冲洗并去除白边的照片。

(五)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各市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盘锦市咨询电话:0427-3417016

咨询时间:每天8:30—17:00。




盘锦市司法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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