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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盘锦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智能监管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运输局《盘锦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智能监管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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