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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司法局工作推进情况(十一月份)

 

一、10月份工作进展情况

1、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传达并转发了《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对社区服刑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奖励办法〉的通知》,并提出具体要求,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2、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建设,完善全市四家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制度,派驻看守所值班律师,明确值班方式、完善工作站硬件设施、加强值班律师培训等工作。

3、贯彻落实辽宁省司法厅 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责成律协将文件复印件下发到各律师事务所。并在实践当中认真落实文件精神。

4、按照“七五”普法工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针对性,打造“体验式”普法活动模式,市司法局联合团市委、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发起建成了盘锦市首家青少年模拟法庭。模拟法庭通过光纤传输功能实现全校学生同时观看模拟法庭庭审过程,达到法治教育活动同步覆盖学校41个班级2000余人的效果。

5、开展了司法所建设年活动整改督查;访调对接工作会商扎实推进;制定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细则。

6、依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要求,分别对鉴定程序、技术标准、鉴定方法、文书制作、收费情况、档案装订等进行了重点评查。

7、组织召开了全局系统贯彻落实市局党组关于做好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辽宁省反馈意见和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调度推进会,听取了全系统巡视、巡察各责任单位、各责任部门整改落实工作进度情况汇报,为真正推动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11月份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强戒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防范和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

2、开展校园法治宣传周活动。联合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团市委于10月22日—28日在全市各中小学开展“校园法治宣传周”活动。22日,将在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3、挂牌成立访调对接调解组织,访调对接工作开始实施;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4、为保障在上海举行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全稳定工作,根据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通知要求,下发《关于做好特殊时期全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除因特殊情况,不得批准社区服刑人员前往上海。

5、开展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宣传工作;建立司法事务服务中心工会组织;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6、拟在各级公检法机关推行《盘锦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案件代理情况反馈表》,对有关违法违纪情况将给予严肃处理并及时向公检法单位反馈处理结果。

7、研究修改司法部关于《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修改意见。了解掌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3家法医司法鉴定所办理的有关案件,并检查文书案卷。

配合完成全市公证机构改革工作及合作制公证处试点工作。

8、按市委统一部署,高标准组织推进市司法局机关与市法制办改革合并工作。协调做好辽宁泰来律师事务所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和全市公证机构合作制改革工作。

9、积极筹备推进仲裁委员会换届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换届工作

10、继续抓好扫黑除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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